看看是否合用 ?
租车合同
托运方:
地址 :
承运方:
地址 :
第一条: 费用计算
租车运费按出车单上的公里数计算,每公里一元,每月底或下月初以现金方式结算,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双方认可的发票。出车单上的公里数,出车前由公司指派人员进行数据记录; 运输任务完成后车回公司,由用车人员进行数据记录.双方均需如实记录,如有虚报,对承租人员工扣除当月奖金及职务津贴; 对出租人的违约金,按公里数以一罚十。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02年4月1日起生效, 至2002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租用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
2. 租用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 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 并说明情况,如人数, 所需运输货物的目的地, 吨位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员工代付后到公司报销.
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公司需要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所支付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6.出租人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承租人每月向出租人支付定金1,000元,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定金全额归出租人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