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上海一家软件公司,我新来公司不久,这个问题我一直没弄清楚,问以前的人,又根本得不到答案,很烦,
我所知道的是:软件企业某个项目的研发人员奖金可以一次性发放,但是是在这个项目开始时就在这些研发人员的工资里剔除奖金部分,剩余的再算个税,等到项目完成,拿到这个项目产品著作权后,再就这个项目期间内这部分研发人员的工资剔除奖金后的薪资做个备案表递交给税务部门,然后等税务部门批下来,
如果税务部门批下来了,研发人员的奖金给他们一次性发下去了,再向税务局递交免税申请表,是这个顺序吗?我总感觉这顺序有点不对,但是他们之前做的好象又是这样子,还有如果老板说奖金先不发,那要是税务局查起来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我们现在又有了新的项目产品出来,所以又得做这个,但这个程序我还不明白该怎么办理,有些问题又不敢问税务局,怕说漏了什么不该说的,我是新手,一些东西总没弄明白所以很担心

,希望能得到各位大哥大姐老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