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代扣代缴营业税的问题
您尚未登录!参与社区讨论,请
注册 或者
登录 !登录后不显示下面的广告!
我公司为建筑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A建筑劳务公司,同时也有部分工程分包给个人B,营业税都是我公司代扣代缴。起初几个月在实际付款时个人B的税金没有扣缴,比如有50万的工程款没有代扣代缴营业税,直接转入个人B的账户。后来个人B委托我公司将一笔90万的工程款转付到A建筑劳务公司。原因:个人B还要缴纳2%的个人所得税,转入公司帐务就不用缴纳2%的个人所得税,个人B算是挂靠在A建筑劳务公司。
但我公司在付款扣税时,将50万的工程款补扣了税金,这样我公司开给A建筑劳务公司的代扣代缴完税证就是按照50万+90万即140万开的。而实际上50万工程款并没有经过A建筑劳务公司的账户。
请问:1. A建筑劳务公司该怎么处理?有影响吗?
2. 我公司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