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我都看糊涂了,大概你的问题就是现在水单有多,核销单不够,造成多收汇的状况是吧?单笔核销差额未超过USD5000和单笔出口的5%范围内(两条件同时满足)都可以正常核销。建议解决方法如下:
1、如果贵公司出口业务持续发生,且金额比较大,那这六万的多收汇可以一直留着,不停的用后面出口的核销单来核销前面的水单,保持未用完的水单都是最近收汇的,则不会被外汇管理部门关注。
2、跟收汇银行沟通,将后面的某一笔贸易收汇调整为非贸易收汇(需要提供一些协议,比如服务项目之类),则将多收汇的缺口填平。
3、就像LZ自己想的那样,如果多收汇金额不是非常大,则在后面的每一次核销中,将其慢慢消化掉。
[ 本帖最后由 forever515 于 2008-1-25 16: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