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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试论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及其防范 一、李金华审计长的人身安全受到网民关注引发相关思考
李金华审计长在2004年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新闻人物,他所掀起的“审计风暴”及相关的审计公告,引起各界高度关注;同时,审计长的人身安全问题也同样引起高度关注。网上调查显示,相当数量的网民开始忧心忡忡,担心审计长会遭到打击报复。出于对审计长的爱护,不少网民在相关新闻的评论中表示,希望审计署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尽可能地保障审计长及其他审计官员的人身安全。 无庸讳言,近年来,随着审计工作的加强,审计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所触及的社会既得利集团越来越多,网民们对以审计长为代表的审计官员的人身安全的关注和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同时,广大审计人员常年奔波于审计一线,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巨大的社会心理压力,来自审计环境方面的各种阻力,无时不在对审计人员的身心健康构成潜在的威胁。由此引发的审计人员职业风险问题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二、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概念、种类及其特征 风险一词的含义是指发生伤害、毁损、损失的可能性。审计人员职业风险是一个复合概念,是指从事审计职业的人员发生与职业相关的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可能性。 审计人员职业风险从不同角度考虑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审计主体上可分为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和社会审计人员职业风险;从构成内容上可分为人身伤害风险、精神损害风险和责任追究风险;从产生原因上可分为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从责任范围上可分为审计人员自身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等。 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客观存在性。由于审计工作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审计工作性质的得罪人性,审计人员工作强度大,心理压力大,缺乏职业谨慎等等,由此引发的审计人员职业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2)潜在危害性。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决定了审计人员的身心健康无时不在受到威胁;在特定情况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潜在危害往往表现为现实危害,职业风险就会发生。(3)因素复杂性。影响职业风险的因素很多,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审计人员自身因素,又有外部环境因素。某种职业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4)可以预防性。尽管审计人员职业风险是难以避免的,危害也是严重的,但只要认真研究分析影响风险的各种因素,因势利导,这些风险就可以被控制、被规避、被化解,把它降到最低和可以接受的程度,使审计人员免受其害。 三、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内容构成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审计人员职业风险涉及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审计工作既重要又复杂,审计人员在社会经济生活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审计人员职业风险越来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同时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但职业风险仍然可以概括为三大要素:人身伤害风险、精神损害风险和责任追究风险。对这三大要素不能孤立地分析,它们既有内在联系,又相对独立。 1、人身伤害风险。它是指因从事审计职业而引发的造成审计人员人身伤害的可能性。人身伤害风险多由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所致,具体表现如下:(1)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因审计目标的不利指向或审计结果的不利预期而对审计人员实施故意人身伤害的可能性,或直接伤害或雇凶间接伤害。这种风险一旦发生,危害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2)意外人身伤害或不可抗力人身伤害的可能性。审计工作流动性强,工作环境复杂多变,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伤害的可能性不时成为现实,危害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审计人员自身往往难以规避。(3)严重的职业病和心理疾病对审计人员身心造成伤害的可能性。长期超负荷超强度工作和因知识更新、社会期望、竞争、得罪人等因素所造成的巨大的心理压力都严重威胁和危害审计人员的身心健康。 2、精神损害风险。它是指因从事审计职业而引发的造成审计人员精神损害的可能性。精神损害风险多由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所致,具体表现如下:(1)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因审计目标的不利指向或审计结果的不利预期而对审计人员实施人身安全威胁、精神恐吓、人格侮辱、名誉诋毁等手段的可能性。现实审计过程中,这种风险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审计人员的精神和意志,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2)来自审计人员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领导人员的对审计过程或审计结果的不正确干预、威逼和诱导,致使审计人员受到精神压迫的可能性。现实审计过程中,这种风险经常发生,严重影响审计人员的情绪和心态,引发审计人员对客观公正原则和职业谨慎原则的背弃和对职业道德的背离,对审计人员构成极为严重的精神伤害。(3)审计人员自身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心理失衡的可能性。现实审计过程中,这种风险在特定情形下发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能会引发审计人员对审计职业道德的背离和对审计法律法规的违反,对审计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可低估。 3、责任追究风险。它是指从事审计职业行为不当而引发的审计人员职业行为责任被追究,导致审计人员权能被限制或剥夺,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责任追究风险多由审计人员自身职业行为不当所致,具体表现如下:(1)审计人员职业行为存在明显非主观过错,给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这里的法律责任包括审计权能被限制或剥夺,经济上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或被处罚,政治上受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等。如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证书被吊销,国家审计人员受到行政处分等。(2)审计人员职业行为过程中明显存在“不作为”,但系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有所“作为”所致,给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这里的“不作为”包括受时间、经费、技术手段、法律授权等因素的制约,使审计人员对重要审计程序无法实施,对重要审计证据无法取证,使重大问题未被揭露出来等。(3)审计人员职业行为存在明显主观故意,严重违反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这里的法律责任除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产生原因 产生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审计人员自身原因,又有外部环境原因;同时这些原因的产生又是多层面的。这里以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风险为例,来分析探讨五个层面的产生根源。 1、法律法规层面。(1)《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尽管明文规定了对审计人员报复陷害行为和审计人员自身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所应追究的法律责任,但其条款过于空泛,执法主体含糊,对审计人员职业风险保护和对审计人员职业行为约束缺乏可操作性规定。(2)对向审计人员实施威胁、恐吓、侮辱、诋毁的最常见精神损害行为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措施,无法进行调整和约束。 2、审计管理体制层面。(1)现行的双重领导审计管理体制,使得地方审计机关出现严重的“政府内审化倾向”,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往往受到来自地方政府及权力机关行政领导的不正确干预、威逼和诱导,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一旦审计责任风险发生,审计人员往往缺乏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有力证据。(2)双重管理体制使得审计机关工作经费完全依赖地方政府,受经费、时效性等因素影响,审计人员往往力不从心而出现“不作为”现象,审计人员责任难以澄清,风险难以规避。 3、审计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层面。(1)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如审计日记制度的全面推行、审计复核制度的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和审计公告制度的规范运作等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缺位和执行不力,势必造成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增大。(2)审计机关内部缺乏对审计人员的激励导学机制。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缺乏对审计业务人员的激励导向机制,影响“人、法、技”建设水平,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审计技术手段得不到应有的提高,使得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增大。(3)审计机关内部普遍缺乏对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预警、防范和反应机制。如对审计人员遭遇外来的报复陷害、意外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情况缺少风险处置预案;对审计人员违规操作而产生的责任追究风险缺乏预警和疏导;对各类风险缺乏系统认识和应对思考。 4、审计人员自身层面。(1)审计人员自身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和职业风险防范意识。(2)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审计准则和业务程序的理解、执行欠规范。临机处置突发风险的能力不高。(3)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甚至不惜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5、外部环境层面。(1)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拒绝阻碍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对审计人员实施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2)意外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对审计人员的伤害。 五、审计人员职业风险的防范 审计人员职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潜在危害是较大的,产生原因又是多方面多层面的,但通过一定的努力是可以预防、规避和消化的。这里仍以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风险为例来加以探讨。 1、要经常性预防风险。(1)教育审计人员对自身的职业风险要有一个清醒而系统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随着审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越来越大,审计工作的矛盾对立面也会随之扩大,审计人员始终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无论是依法主持正义,还是徇私枉法,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发生概率不可低估。(2)要建立和完善审计人员职业风险预警、防范和反应机制。首先,高风险领域、高风险行业、高风险人员要特殊对待。选派政治业务素质高、意志品质坚定的审计人员实施高风险领域、高风险行业的审计项目,并严加督查和复核;对高风险人员在项目安排和实施中要注意人员的合理搭配,严格执行审计纪律,防止风险发生。其次,要强化审计宣传、审计公告、审计执法力度,加大对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责任人的处分处罚力度,迫使其认清形势,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再次,对风险应对措施要做到有备无患。要为机关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时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建立风险补偿制度,为审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设立廉政奖励专项资金,通过经济手段对潜在风险进行疏导。(3)完善机关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审计人员定期轮岗,建立对审计人员的激励导学机制,促进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4)体现对审计人员的人文关怀,关注审计人员的身心健康,实行审计人员带薪休假制度,大幅度提高审计人员的外勤补贴标准,切实解决好审计人员学习、工作、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要合理规避风险。(1)对一些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审计人员一时难以查清查透的,可整理出线索及时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进一步审查,以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难度和心理压力。(2)全面推行审计日记制度和审计程序缺位备案制度,当风险发生时以便澄清审计人员“不作为”的风险责任,更好地保护审计人员。(3)对某些特定项目和某些专业性较强项目的审计,可采取与其他部门联合或向社会聘请专门人才的方式进行审计,以更好地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规避审计人员职业风险。 3、要积极消化风险。(1)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注意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安排审计项目计划要留有余地,做到量力而行,劳逸结合,质量第一。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审计人员回避制度、审计质量复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非常事件的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的综合审理制度、审计处罚的听证制度等。既要保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又要分清责任,避免人情审计,有效化解审计人员职业风险。(2)当审计利害关系相对人与审计人员出现工作不协调,甚至激烈对抗,审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精神健康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做好协调和疏导工作。同时查清情况,坚定支持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切实维护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打击阻碍审计的违法行为。(3)推进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方法的现代化。加快“金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把审计人员从复杂的手工审计中解放出来,提高审计效率,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强度,保护审计人员的身心健康。(4)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媒体和公众提高审计的威慑力,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自信,从而实现从根本上化解审计人员的职业风险。 [p:3] [s:8] [p:1][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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