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外商投資企業,料件100%進口,成品100%出口)于2006年5月和9月分別在海關備案簽訂了A和B兩本加工貿易手冊進行進料加工業務。截至2007年5月兩本手冊執行情況如下:
A手冊:進口C原料 400 噸
進口D原料 600 噸
出口E成品1000噸 (在海關備案的單耗C、D兩原料的比例為4:6)
B手冊:進口C原料 800 噸
進口D原料 1000 噸
出口E成品 500噸 (在海關備案的單耗C、D兩原料的比例為4:6)
即A、B兩本手冊結余的余料為:C原料600噸,D原料700噸。
此時會計帳的原材料卻為:C原料300噸,D原料1000噸。
這樣手冊與會計帳上的材料比較:C材料手冊結余數比會計帳多300噸
D材料手冊結余數比會計帳少300噸
分折其原因是因為:實際生產的E成品單耗C、D兩項材料構成不是在海關備案的4:6,而是6:4
當月A手冊核銷,海關來查廠發現此差异處理如下:
從A手冊余料結轉D原料300噸進B手冊(我搞不懂,A手冊余料為0,還能余料結轉嗎?),這樣結轉完,A手冊核銷後,剩下的B手冊余料為:C原料600噸,D原料1000噸。
此時就產生這樣的問題:C材料手冊結余數比會計帳多300噸,即我們實物少了300噸。
有沒有那個同仁遇到這樣的情況啊?指點一下小弟吧!老板天天叫我想辦法把它搞平,但我是剛做,哪里見過這種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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