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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综合] 注册税务师备考日志及笔记整理

本主题由 kuaijiren 于 2007-12-17 00:53 加入精华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主要特征如下: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某个社会组织才有可能成为行政主体。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
  是否享有行政权力,是决定某个社会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先决条件。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受委托的组织只是行为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其实施行政行为,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接受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总之,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因此,某个政府机构可能是行政机关,但不一定就是行政主体。
  【例题·单选题】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为( )。
  A.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  C.行政组织  D.被授权的组织
  [答疑编号1102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对于行政主体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B.行政主体是不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E.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
  [答疑编号1102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E
  (二)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1.依法行政的需要。行政管理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种活动必然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管理时,有可能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而且还要求其必须承担因其行为所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承担法律后果就必须明确主体。主体不明确,必然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因而也无法承担责任。
  2.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如果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则其行为便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不能引起所希望的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且可能导致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因此,确定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是否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标准之一就是确立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的行为就不是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
  3.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需要。
  4.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行政活动是由公务员具体实施的,但公务员并不直接承担其行政职务的履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因为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存在着行政职务关系,其履行职务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应归属于他所代表的国家。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有行政主体存在,由行政主体把众多的先后不一的公务员的行为统一、连续起来,并承担由各个公务员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一)行政职权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前者以行政主体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后者来自于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授予职权既可因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或授权机关撤回授权而消灭,也可因被授权组织的消灭而消灭。固有职权主要赋予行政机关,授予职权主要授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的法律表现形式,除了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等以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益性。即行政职权的设定与行使不是以行政主体自身的利益为目的,而是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的。如治安管理权、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等。
  2.优益性。这是由行政职权的公益性决定的。为了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往往要赋予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的保障条件,包括职务上的优先权和物质上的受益权。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优先权和受益权,又称行政优益权。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职务上的优益条件属行政优先权,物质上的优益条件属行政受益权。


  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等。先行处置权,是指行政主体在紧急条件下,可不受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置。如先行扣留、即时强制等。社会协助权,是指行政主体从事紧急公务时依法有权获得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协助。这种协助不同于一般公务协助,它具有强制性,违反需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优先权的行使要求:A.必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从事公务时;B.为实现行政目的所必需;C.要有法律依据。
  【例题·多选题】行政优先权指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其内容包括( )。
  A.行政决策权  B.先行处置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行政许可权  E.行政执行权
  [答疑编号1102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行政受益权,是指国家为保证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而向它提供的各种物质保障条件。与优先权不同,受益权体现的是行政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行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例题·单选题】物质上的优益条件属于( )。
  A.行政特权  B.行政优益权  C.先行处罚权  D.行政受益权
  [答疑编号1102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单选题】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属( )。
  A.行政优先权  B.行政优益权  C.行政受益权  D.行政保障权
  [答疑编号1102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3.支配性。指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的可支配性。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撤销之前,即使违法或不当,也被推定为有效,相对人必须遵守执行。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只要没有法律上的特别规定,原则上不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
  4.不可自由处分性。不可自由处分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不得随意转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未经法律许可一般不得随意转移。只有符合法定条件,行政职权才能转移,二是不得随意放弃或抛弃。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也就是行政职责履行过程。
  【例题·单选题】行政主体在紧急条件下,不受法定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理相关行政职权,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
  A.行政支配权  B.行政受益权  C.行政优先权  D.行政决定权
  [答疑编号1102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多选题】关于行政职权的特征,正确的是( )。
  A.优益性  B.支配性  C.公益性  D.不可自由处分性  E.自由性
  [答疑编号1102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行政职权的内容
  1.行政立法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将行政立法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行使,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才拥有行政立法权。此外,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如汕头市、珠海市等。
  2.行政决策权。
  3.行政决定权。
  4.行政许可权。
  5.行政命令权。
  6.行政执行权。
  7.行政检查权。
  8.行政强制权。
  9.行政处罚权。
  10.行政司法权。
  即行政主体作为第三人,在法定范围内对一定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进行裁判处理的权力,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等。
  【例题·多选题】行政职权的内容有( )。
  A.行政自由权  B.行政决定权  C.行政执行权
  D.行政检查权  E.行政决策权
  [答疑编号1102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E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行政决定权范围的是( )。
  A.行政确认权  B.行政命令权  C.行政奖励权  D.行政物质帮助权
  [答疑编号1102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单选题】行政司法权不包括( )。
  A.行政裁决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仲裁权  D.行政处罚权
  [答疑编号1102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第二节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二、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及于全国,而地方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只及于相应地方行政区域。
  (一)中央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是指所辖区域及事务范围涉及全国的行政机关。
  1.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国务院组成部门
  3.国务院直属机构
  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国务院根据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依法设立的由相应部委实施管理的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5.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地方人民政府一般分为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此外,我国地方行政机关还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为了管理各方面行政事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承担某一方面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设厅、局等,市、县级人民政府设局。
  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目前,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行政公署的职能机关也是行政主体,但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内设立的办事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三、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例题·单选题】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可以设立派出机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不包括( )。
  A.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组成部门
  C.市辖区级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答疑编号1102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单选题】按照法律规定,区公所的设立须经( )批准。
  A.国务院     B.市辖区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答疑编号1102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属于派出机关的是( )。
  A.区公所  B.派出所  C.行政公署  D.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
  [答疑编号1102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公务员的规定:
  首先,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其次,公务员是在行政机关中纳入行政编制并占有行政职位的工作人员;第三,公务员是从事行政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褔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节 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包括:行政机构、企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一)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不具有独立的编制和财政经费,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以所在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是,经行政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构可以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1.内部机构
  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如《商标法》授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以行政主体资格,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专利法》授予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行政主体资格,主管全国的专利管理工作。此外,各级交通部门内设的航政机构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内设的交通警察大队和消防监督机构等,都已被有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主体资格。
  2.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我国派出机构种类较多,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就获得了行政主体资格,在授权范围内成为行政主体。
  尽管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都属于行政机关的派设性组织,但二者有严格区别。第一,它们的设立机关不同。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第二,它们的职能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第三,它们的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且只能是公务性行政主体。
  3.临时机构
  【例题·多选题】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是( )。
  A.主体资格不同  B.权力性质不同
  C.职能范围不同  D.行使职权不同
  E.设立机关不同
  [答疑编号1102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E
  【例题·单选题】以下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的是( )。
  A.财政所  B.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
  C.工商所  D.区公所
  [答疑编号1102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多选题】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市辖区政府可设立街道办事处
  B.县公安局可以依法设立派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E.经国务院批准,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答疑编号1102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E
  (二)企业组织
  企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可授权其行使一定行政职能,而成为行政主体。
  (三)事业单位
  (四)社会团体
  (五)其他组织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
  (一)委托条件及规则
  由于国家行政权具有不可随意转让或者任意处置性,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委托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些条件和规则包括:
  1.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委托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2.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超越权限的委托无效。
  3.必须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
  4.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
  5.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在书面委托中,要明确委托的范围、权限、期限及相应要求。
  6.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尽管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由于代表委托的行政机关行使一定行政权力,因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等;同时,在具体实施行政行为时也要遵循一定规则,包括必须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行为等。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1.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2.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职权除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外,其他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委托,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一样,也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行政机关委托的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其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责任归属于委托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是相应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受托机关是行为主体。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企业组织的有( )。
  A.高等院校     B.商标局
  C.中国船舶总公司  D.国家电网公司
  E.自来水公司
  [答疑编号1102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E
  【例题·单选题】某县林业局在某林区委托某组织代为行使林业相关检查和处罚权,该组织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
  A.县林业局   B.该组织自己的名义
  C.县人民政府  D.该林区政府
  [答疑编号1102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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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掌握两个要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行为包含几个内涵:
  (1)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授权性组织;(2)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3)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是行使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权的直接体现;(4)行政行为是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行政机关所从事的( )的行为是行政行为。
  A.购买办公用品
  B.与建筑商签订建造职工宿舍合同
  C.发放营业执照
  D.发放抚恤金
  E.与相对人签订行政合同
  [答疑编号11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E
  它的特征主要有:
  1.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不同于立法行为,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裁量性
  具有一定裁量性作为行政行为的一大特征,是由它的权力因素(自由裁量权)的特点所决定的。
  3.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宪法、组织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
  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是事先假定,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必定正确、合法、不可否定,要经国家有权机关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审查认定。
  5.强制性
  【例题·多选题】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 )之一特征。
  A.合法性  B.强制性  C.单方意志性
  D.要式性  E.诺成性
  [答疑编号11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例题·单选题】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法律、法规的授权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无须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这体现了行政行为( )特性。
  A.从属法律性  B.效力先定性
  C.单方意志性  D.强制性
  [答疑编号1103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根据各类行政行为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引起的法律效果,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种:
  1.赋予权益或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和利益。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如,个人独资企业变为公司。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如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如土地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等。
  【例题·单选题】行政机关吊销某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就内容上看属于( )。
  A.设定义务的行为
  B.剥夺权益的行为
  C.变更法律地位的行为
  D.确认某种法律事实的行为
  [答疑编号1103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般说来,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对于行政主体来说,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其行为内容,或就同一事项重新作出行为;对于行政相对方来说,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内容或随意改变行为内容,非依法也不得请求改变行政行为。
  【例题·单选题】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具有不可争辩力,这在行政法上称为( )。
  A.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B.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D.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答疑编号1103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的拘束力两方面。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如强制受罚人缴纳罚款。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并不等于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执行,有些行政行为就不涉及强制执行问题。同时,也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一般来说,必须是在相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行政行为才需要予以强制执行。
  【例题·单选题】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 ),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遵守和服从。
  A.不论合法与违法,都为合法有效
  B.不论合法与违法,都假定为合法有效
  C.只有合法的行为,才可假定为合法有效
  D.大部分违法行为,也可假定为合法有效
  [答疑编号1103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对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等。
  【例题·单选题】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属于( )行政行为。
  A.依职权的  B.非要式  C.外部  D.抽象
  [答疑编号1103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行政行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为与制定不具有法源性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两类。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利或义务,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对象的特定化和具体化。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
  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以下讲解请您认真查阅: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具体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
  A.行政处罚  B.行政立法
  C.行政确认  D.行政监督检查
  [答疑编号1103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以规范程度和效力等级为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两类。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标准、方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以及税种、税目、税率来进行税收征管,税务机关没有选择、裁量的余地。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主体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设定或授予的职权,无须相对方的申请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是典型的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根据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未经相对方的请求,行政主体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政行为中,( )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A.税务登记    B.一般纳税人认定
  C.税务行政许可  D.税收保全措施
  [答疑编号1103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对某企业核定应纳税额的行为属于( )。
  A.双方行政行为
  B.行政裁决行为
  C.非要式行政行为
  D.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依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自己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方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
  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委托行为、行政合同行为等。这种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行政行为必须征得相对方同意方能成立,即相对方的最后同意是双方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法定形式或遵守法定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一定方式和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如公安机关对酗酒的人采取强制约束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征管规定的相对方处以罚款的行为属于( )。
  A.内部行政行为
  B.外部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
  D.非要式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七)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是以积极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等。
  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八)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作为争执双方以外的第三者,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案件,并作出裁决的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行为中,( )属于行政司法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裁决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答疑编号1103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例题·单选题】行政机关通过( )形成与不确定的行政相对方之间的一种拟制权利义务关系。
  A.行政复议行为  B.行政立法行为
  C.行政强制行为  D.行政监督检查行为
  [答疑编号1103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九)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与国家行为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意味着对法院司法审查的排除,剥夺了行政相对人不服裁决的司法救济。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行为,一般与国家的主权有关。国家行为虽然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但是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和主权,如国防和外交行为。行政相对人不得因不服国家行为而起诉。如果行政相对人因国家行为遭受损失,一般可以通过国家补偿的途径得到救济。
  【例题·多选题】税务机关依法实施发票的使用与管理许可的行为属于( )行政行为。
  A.依职权的  B.双方  C.外部  D.具体
  [答疑编号1103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多选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确认的行为属于( )。
  A.行政登记  B.行政确认
  C.行政许可  D.羁束的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而且应当公正、合理,符合法律的目的和公共利益。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符合与该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如行政法规的制定必须遵循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审议、发布等步骤。
  (2)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如事先告知规则、说明理由规则、表明身份规则、听取意见规则等。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其行为将会导致无效而成为予以撤销的根据之一。
  【例题·多选题】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适当,这是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之一。对该要件的正确理解是( )。
  A.该要件体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在要求
  B.该要件表明,行政行为内容必须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C.人民法院对内容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可以变更
  D.行政行为不仅必须合法,而且必须公正、合理
  [答疑编号1103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一)行政行为的无效
  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申请有权国家机关宣布或由有权国家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取消,给相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总之,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该无效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它不同于行政行为的无效,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失去效力。
  1.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2.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
  A.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行为作出之日起就无效
  B.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行为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C.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被认为自始不存在
  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被撤销的行为可以继续发生法律效力
  [答疑编号1103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政行为中,( )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A.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B.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C.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三)行政行为的废止
  1.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废止。
  (2)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3)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2.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
  (2)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2.特征:对象的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准立法性;不可诉性。
  【例题·单选题】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 )。
  A.对象的普遍性  B.效力的后及性
  C.可诉性     D.效力的持续性
  [答疑编号1103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属于( )。
  A.可诉行政行为  B.行政处罚行为
  C.行政强制行为  D.行政裁决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立法是( )。
  A.国家立法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准立法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例题·多选题】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 )。
  A.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B.具有对象的普遍性
  C.不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行为
  D.具有效力的持续性
  [答疑编号1103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章的行为,在行政法理论上属于( )。
  A.行政立法  B.不可诉
  C.行政执法  D.双方行政行为
  E.抽象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E
  
  二、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并颁布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活动,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它是行政性质与立法性质的有机结合。行政立法的特征如下: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有权行政机关;行政立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以及与行政管理事务有密切联系的事务;行政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
  行政立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之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属于从属性立法。
  行政立法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享有行政立法权,但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权力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依职权去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立法的对象是普遍的,不确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立法所立之法的效力比较长,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立法的程序比较严格。
  (二)行政立法的主体和分类
  1.行政立法的主体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2.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例题·单选题】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
  A.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B.各级权力机关
  C.国家有权行政机关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答疑编号1103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及其部委、直属机构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E.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答疑编号1103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E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征收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特征:(1)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单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收的实质在于行政主体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3)行政征收的实施必须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
  【例题·单选题】行政征收以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 )为前提。
  A.给付义务  B.缴纳义务
  C.申请义务  D.不作为义务
  [答疑编号1103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行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
  行政征收内容主要有:税收征收,建设资金征收,资源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管理费征收,滞纳金征收。
  根据行政征收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行政征收可分为:(1)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如资源费、建设资金的征收。(2)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如税收、管理费的征收等。(3)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如排污费、滞纳金的征收。
  
  二、行政许可
  
  三、行政确认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确认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事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自由裁量。
  (3)行政确认有些依申请作出,有些依职权作出。前者如,收养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后者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等。
  (二)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分类
  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认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行政确认的种类很多,依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行为的动因不同,行政确认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根据对象不同,行政确认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等的行政确认。
  【例题·多选题】在行政法理论上,行政确认行为属于( )行政行为。
  A.自由裁量的  B.外部  C.依职权的  D.具体  E.双方
  [答疑编号1103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例题·多选题】属于行政确认的形式有( )。
  A.认可  B.证明  C.登记  D.鉴证  E.仲裁
  [答疑编号1103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确认行为是( )行政行为。
  A.要式  B.羁束  C.自由裁量  D.具体  E.不要式
  [答疑编号110302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四、行政监督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监督,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的主要特征是:(1)行政监督的行为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为的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4)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5)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管理目标的具体实现。
  (二)行政监督的方法
  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检查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查验、检验、勘验、鉴定、登记、统计等。
  【例题·多选题】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检查行为属于( )。
  A.行政确认行为    B.要式的行政行为
  C.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D.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E.具体的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E
  
  五、行政处罚
  
  六、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或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自己独立实施强制执行为辅。
  (二)行政强制的种类
  1.人身强制措施与财产强制措施
  对人身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对那些对社会有现实威胁或拒不接受有权机关作出的人身处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方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人身义务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拘留、强制扣留、强制遣返、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履行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对负有履行法定财产义务却拒不履行义务的相对方所采取的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措施。如冻结、扣押、查封、划拨、强行拆除、强制许可、变价出售等。
  2.即时性强制行为与执行性强制行为
  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法律赋予某些特定行政机关的一种紧急处置权。包括强制带离现场、盘问,使用警械、武器,强制检疫、强制治疗等。执行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性规范等法律文件以及行政主体本身作出的行政决定等对相对方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而采取一定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缴、强制收购、限价出售等直接强制执行措施和代履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政行为属于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的是( )。
  A.查封、扣押  B.强制检疫
  C.冻结、划拨  D.执行罚
  [答疑编号1103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即时性强制的是( )。
  A.警察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
  B.强行收购
  C.划拨财产
  D.执行罚
  [答疑编号1103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向逾期缴纳罚款的企业每日加收3%的罚款,这一行为属于( )。
  A.行政征收  B.行政处罚  C.行政强制  D.行政裁决
  [答疑编号1103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多选题】我国法律中规定的( )行为属于间接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A.收缴和停售发票  B.代履行
  C.执行罚      D.拍卖纳税人财产抵缴税款
  [答疑编号1103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七、行政给付
  (一)行政给付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特征:
  1.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作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2.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
  3.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被帮助人以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既可以是直接的财物,也可以是与财物相关的其他利益。
  (二)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
  行政给付的形式有:发放退休金、退职金、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例题·多选题】行政给付的形式可以概括为( )。
  A.安置与补助  B.抚恤  C.优待  D.奖励  E.救灾扶贫
  [答疑编号110302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E
  【例题·多选题】在行政法理论上,行政给付行为主要包括( )。
  A.行政奖励  B.缴纳滞纳金  C.抚恤  D.安置与补助
  [答疑编号110302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八、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侵权损害纠纷进行审查,并就各方责任的承担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单选题】我国具体行政行为中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
  A.行政争议     B.特定的民事纠纷
  C.行政管辖权争议  D.行政申诉
  [答疑编号110302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行政裁决的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如,著作权管理部门、专利管理部门、商标管理部门,但不包括涉及人身侵害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的公安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行政裁决的对象具有特定性,有权行政机关不能对所有的民事纠纷都进行行政裁决,而只能裁决一定范围内的由法律规定的与行政管理事项密切联系的民事纠纷。
  3.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4.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综合分析题
  某造纸厂于2005年5月向该市环保局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在经营过程中,该造纸厂排污严重超标,市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了罚款。后来该厂整改措施不力,又被环保局责令停产停业,并查封了其生产车间。在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后,该造纸厂恢复生产。(本题由多选题和单选题组成)
  【例题·多选题】国家环保局颁布有关环保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属于( )。
  A.立法行为    B.外部行政行为
  C.双方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该市环保局责令造纸厂停产停业的行为属于( )。
  A.要式行政行为  B.行政强制行为
  C.行政处罚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例题·单选题】该市环保局查封造纸厂车间的行为属于( )。
  A.行政处罚行为    B.行政强制行为
  C.行政监督检查行为  D.行政司法行为
  [答疑编号110302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多选题】若该造纸厂认为环保的处罚决定违法,提起撤销该行为的行政诉讼,则( )。
  A.在诉讼期间该处罚决定不予执行
  B.在诉讼期间该处罚决定必须先执行
  C.若该处罚决定被撤销,撤销的决定没有追溯力
  D.若该处罚决定被撤销,撤销的决定具有追溯力
  [答疑编号110302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第四节 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一、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的涵义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行政立法主体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基本准则,更是指导行政主体依法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准则。
  (一)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法律公开、资料公开、行政过程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等方面。
  (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
  (三)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并有权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而且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对所发表的意见予以重视。
  (四)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行政程序在时间方面的又一表现。
  
  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或称情报公开、情报自由)是指,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复制。《行政许可法》还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二)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同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必须避免参与有关行政行为,以确保行政行为形式上的公正性。
  (三)听证制度
  (四)告知制度
  行政主体在进行某项行政行为之前、之中、之后对行政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如何行使有关权利、履行有关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负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的义务。
  (五)说明理由制度
  按照行政法治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将作出行政决定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说明理由制度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行政机关对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应持慎重态度,抑制其随意性,保障和提高其公正性;二是便于行政相对人认清受不利影响决定的确切理由,并可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提供方便。
  (六)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是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以及税收强制执行等行政程序规定了相应的时效要求,但是,对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提出的纳税担保是否有效,没有作出具体的时效规定。
  
  一、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的涵义
  现代法治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法治,现代行政法治的核心机制是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决定行为,也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因此,行政行为程序是行政决定程序和行政立法程序的总和。行政程序法为行政决定程序和行政立法程序提供系统的法律规则。也就是说,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主体实施各种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违反行政程序法规范与违反行政实体法规范一样,都将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程序法的目标在于,在法治前提下建立一个公正、理性、开放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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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经研究,原定于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将通知精神及时通知到本地区考生,并认真做好有关解释和试卷保密保管工作。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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