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69楼随风儿于2007-10-24 10:25发表的 :
对方支付利息没要发票,开的收据.如果一直冲减本金,过了几年后,对方一次性将欠款全部还清,这时候利息怎么办?
资金的帐务处理是根据相关的依据来处理的,与是否开发票没有必然联系!
对方支付利息是以欠款总额和付息合同为依据的,正因为对方不能及时归还欠款,所以对方才承诺给予利息补偿。
如果以收回本金来处理,依据是什么?模糊了资金的性质,形成了事实上的分期还款。
还有,你给对方开具的收据上是如何写的?如果是利息,而你却冲减借款,这不是在授人以柄吗?税务局查出来会不会找你麻烦啊?
帐务处理是根据事实处理的,不能根据想象。
超过利息偿还的部分是可以冲减欠款的,如:根据利率计算应该偿还100.50元,对方实付200元,其差额可以冲减欠款,但是相应的计息额度也应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