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21楼学习交流于2007-11-28 11:10发表的 :
请教夏老师: 企业从外面借款, 是不是不论借款对象是谁, 都要根据借款金额交纳印花税
请看93楼,夏老师曾回答过关于印花税的问题.让我粘下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指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即征税范围仅限于借款人同各专业银行,以及借款人同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单位(如信托公司等)之间所书立的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的同业拆借合同以及借款人与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贷款人所书立的借款合同。所以,企业和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应缴纳印花税。
对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只就最高限额贴花,随借随还的合同免征印花税;此外,无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借款合同既签合同,又分开填开借据的,只就合同金额计算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