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进口
外资企业:1.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进口设备享有免税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但自2002年10月1日后,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项下进口设备,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由外经贸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对产品直接出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期5年。经核查后如情况属实,每年返还已纳税额的20%,5年内全部返还;如情况不实,当年税款不再返还,同时追缴该项目已返还的税款,并依法予以处罚。
2.如外商投资项目不属鼓励类,则进口设备需征收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
3.对免税进口的设备在补税后可在国内销售,也可退运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