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企业实行的是出口退税政策,在操作上是国家税务局退回购进商品时的增值税.但是,出口商品是按照不同的退税率退税,如果服装类出口商品增值税退税率是11%,其余6%企业负担,作为企业销售成本入帐.
一 购进出口服装117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元,退税率11%,该商品销售USD15000.00,银行汇率7.30元,分录处理:
1)购进商品:
借:库存商品-----服装 1000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元
货: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117000.00元.
2)销售商品:
借:应收帐款(USD)15000.00*7.30 109500.00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 109500.00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00元
贷:库存商品 100000.00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 600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00.00元
3)提供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其他应收款) 1100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000.00元
二 如果出口零退税率商品20000.00元,该商品出口销售USD3000.00元,则按销售金额分离销项税额,抵扣原购进的进项税额后交纳增值税.
1) 购进商品
借:库存商品---XXX 17094.02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05.98元
贷:银行存款 20000.00元
2) 销售商品
借:应收帐款USD3000.00*7.30 21900.00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 18717.95元 (USD3000.00*7.3/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182.05元
3)应纳增值税
3182.05-2905.98=276.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