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社区 » 论坛事务 » 建 议!(内容有更新)
版主
路漫漫
引用第29楼夏更强于2007-01-17 16:15发表的: 总之,要对gzldr的中肯意见提出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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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做快乐的小四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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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引用第32楼kuaijiren于2007-01-17 16:58发表的: gzldr的建议关于会员级别的,目前没有办法实现. 关于广告的,也一下子拿不到啊.
杀人放火抢银行
就缺钱!哈...
引用第14楼夏更强于2007-01-15 14:15发表的: 楼主的建议很好!大力支持!!各版块版主是应该加以区别!
小芋兒
历任管理成员
天天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