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定,现将我省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予以发布:
一、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确认成绩:
1、考生通过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bicpa.org.cn查询(网站首页右下角查询服务栏目),考生上网查询时,请输入11位准考证号,如:0626???????,前四位为年度及省份代码,我省都为“0626”。
2、考生到各考区考办查询成绩并领取合格成绩通知单。
二、考生成绩数据中有一些标识信息,现说明如下:“-1”为未报考;“-2”为报考但未出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另外,数据库中有“-9”标志的为待查,主要是:(1)需地方考办对违规考生提出处理意见;(2)个人信息不够详细,需提供证明材料;(3)其他。上述待查成绩,需各地方考办上报有关文件材料,由全国考办审核确定后,再通知地方考办。
三、2006年度试卷继续采用了双重评卷方式,基本工作程序详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财办会[2003]5号)。在评阅过程中,对于两次评卷分值差异在2分以上的试卷全面进行了三评。我们还对总得分在60分附近的试卷,全部选出进行三评,而不以两次评阅的差异分数作为选取标准。从而确保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考生成绩。如考生仍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自成绩发布之日起,各级考办开始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每科核查费100元。各市州考办应于2007年元月10日前将成绩核查申请表汇总上报省注协考试部。
四、受理考生单科换全科申请,2007年3月10日截止。具体要求依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规程及操作》办理。
五、关于有些考生“第五年,第五科,成绩五十多分”的问题,以前有些年份曾有经本人申请,全国考办复核后予以通过。但自2005年起,依据有关规定,此项变通已经废止,各级考办不再受理类似申请。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年12月12日
资料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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