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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款的法律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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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款的法律时效

本文来自:会计人社区club.kuaijiren.com★ 转帖请注明出处! 作者:zjksvw 您是第890个浏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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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单位2000年欠我公司货款15000元,今年我公司到A公司催收,A公司告知此笔欠款已超过法律时效(2年),拒绝支付.请问A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也想学习一下,顶一下
2年指的是诉讼时效,是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时间.不知道贵公司在2000发生欠款后,是否找欠款公司催收过货款.如果在发生欠款后两年内催收过货款,诉讼时效将发生中止,时效从催款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后,每催要一次货款,诉讼时效也从催款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果,真的超过诉讼时效影响的将是贵公司就此债务提起法院诉讼的胜诉权.并不是说此债务就绝对不用偿还,在道义上,A公司负有还款义务.当然,这时候,贵公司就相当被动,只能和A公司就此债务协商解决.而不能寻求法律救助.
同意楼上。
仙外飞天的回答太准确了!顶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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