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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强化班讲义-郭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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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题型题量分析  
单选题:18×1=18分  
多选题:18×1=18分  
判断题:16×1=16分  
综合题:4题48分  
注意:综合题的答题思路  
(1)作出明确判断  
(2)引述法律条文  
二、重点章节  
重点章节:4、6、7、8、12、13章(占70%)  
一般章节:2、5、9、11、14章(约占20%)  
非重点章:第1、3、10章(3)进行具体分析
三、2004年指定教材的变化  
第一类(重大调整):第3、6、7、8、11章  
第二类(小幅调整):第1、4、5、10、13章  
第三类(基本未调整):第2、9、1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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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3年的分值为5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1999年)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非专利技术
  【答案】BCD
  【例题2】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答案】√
  【特殊规定】
  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在土地出让和转让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专利权只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1999年)
  【答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
  【解释】本考点在2000年.2002年的多选题两次出现,考生应注意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例题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00年)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答案】ACD
  【例题2】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02年)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AC
  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因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变更,也可以选择撤销,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撤销。
  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答案】ACD
  
  四、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由于"行纪"."寄售"并非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因此不属于代理。
  2.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属于代理。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不对被代理人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例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2001年)
  A.居间行为
  B.行纪行为
  C.代人保管物品行为
  D.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答案】D
  
  五、授权不明的责任界定
  1.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在"代理授权不明"的情况下,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
  
  六、表见代理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重点)
  (1)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例题1】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2000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答案】ABD
  【例题2】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因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答案】√
  
  八、诉讼时效的中止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例题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答案】A
  
  九、诉讼时效的中断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例题】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2001年)
  【答案】√
  
  十、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1.仲裁
  (1)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诉讼
  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裁定.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链接】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例题1】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2000年)
  【答案】√
  【例题2】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02年)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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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法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5分,2003年的分值为4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000年判断题)。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答案】×
  【例题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
  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
  B.投资人的劳务
  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答案】ACD
  (三)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投资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1年单选题)。
  【相关链接】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内部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例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答案】×
  (四)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2.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例题1】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 (2001年)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答案】ABC
  【例题2】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五)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0年单选题)。
  【相关链接】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答案】BCD
  (二)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其他事项
  (1)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4)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可以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有( )。(2000年)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B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2003年)
  A.合伙人以劳务作为出资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的执行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答案】ACD
  (三)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其损益分配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损益分配的"比例"、损益分配的"时间"
  1.损益分配的"比例"
  (1)合伙人的损益分配并非按照投资比例,而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2)即使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也不是按照投资比例,而是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2.损益分配的"时间"
  合伙损益分配的时间比较灵活,既可以按年度进行分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分配。合伙损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例题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2002年)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答案】AC
  (四)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1.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属于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2.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因此也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对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职权的内部限制,(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合伙企业内部,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2000年)
  A.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
  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ABC
  (五)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只有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3.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六)合伙人自己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在强制执行债务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例题1】李平、李亮和李光为明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张石在不满足于用李平从明星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1999年)
  A.代位行使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例题2】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001年)
  【答案】×
  (七)入伙、退伙
  1.入伙人的法律责任
  (1)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由于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因此新入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在合伙企业内部还要承担按份责任。
  2.退伙人的法律责任
  (1)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因此,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由于退伙人已经办理了退伙结算,因此退伙人对外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在合伙企业内部不再承担按份责任。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一)资产处置权
  (1)对于一般性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
  (2)对于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出租,但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例题】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 )(2002年)
  【答案】√
  (二)国有企业被兼并
  (1)国有企业被兼并时,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2)国有企业被兼并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3)实际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价格相差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4)兼并价款一般应当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比例不得低于50%,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2002年单选题)。
  (三)关于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2003年新增)
  1.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要求
  (1)国有企业改组前,应当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按照规定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资产价格的依据(注意和第三章的结合)。
  (2)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者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性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的职工要依法一次性缴足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从改组前被改组企业的净资产中抵扣,或者从转让国有产权收益中优先支付。
  (3)以出售资产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原企业承继;以其他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承继。
  2.支付转让价款的形式
  外国投资者应当以境外汇入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或者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经批准,也可以用从中国境内投资获得的人民币净利润或者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
  【例题】根据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外国投资者可用以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的方式有( )。
  A.以境外汇入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B.以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所得的财产
  C.以收购国有企业的债权人的债权
  D.以收购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
  【答案】ABCD
  3、支付转让价款的期限
  以转让方式进行改组的,外国投资者一般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60%以上,其余价款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1年内付清。
  【例题】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国有企业60%的股权,乙企业于2003年3月1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企业股权的价款为120万美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B.甲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60万美元,2004年2月28日支付60万美元
  C.甲公司于2004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D.甲公司于2003年8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4年8月30日支付40万美元
  【答案】BCD
  (四)厂长、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区别
  (1)对于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厂长无权直接任免,也无权直接奖惩。
  (2)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3)由于国有工业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因此,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等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只能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无决议权、否决权。
  (4)职工代表大会有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但只能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不能直接作出决定。
  【例题1】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 (2000年)
  【答案】×
  【例题2】某国有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作出同意厂长提出的奖金分配方案的决议
  B.作出否决厂长提出的工资调整方案的决议
  C.作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副厂长李某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
  D.作出由王某担任副厂长的决议
  【答案】D
  2.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1)厂长、工会委员会或者1/3以上的职工代表(注意多选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过半数(>1/2)通过。

  综合题
  【案例1】19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
  (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1999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1999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3)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签订的代销合同有效。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因此,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的丙,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答案】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解析】退伙人丁(对外)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A的主张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作为经营管理人员,不属于合伙人,因此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9)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② 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③ 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案例2】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和法国的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要求:根据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指出转让协议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1)乙公司收购甲企业60%的股权,甲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转让价款总额为1000万美元,乙公司自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企业支付400万美元,其余600万美元在3年内付清。
  【答案】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一般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价款总额的60%以上,其余款项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1年内付清。在本题中,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的款项低于价款总额的60%,总期限超过了1年;此外,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因此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
  (2)乙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包括: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丁企业)因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300万美元和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戊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净利润700万美元(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
  (3)甲企业和乙公司制定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提交甲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答案】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者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性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方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非备案)。
  (4)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由丙企业承担。
  【答案】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丙企业承担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在本题中,应当由甲企业(而非丙企业)以现有财产进行清偿。
  (5)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
  (6)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答案】丙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7)丙企业的投资总额拟定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
  【答案】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解析】(1)乙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符合规定;
  (2)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符合规定(以出售资产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原企业承继;以其他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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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3分,2003年的分值为2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一、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2004年新增)
  (1)国有独资企业:"任命"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国有独资公司:"任命"其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建议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3)国有控股公司:提出向其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其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
  (4)对国有参股的公司,提出向其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例题】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有权直接任命其( )。
  A.董事长
  B.副董事长
  C.董事
  D.总经理
  【答案】ABC
  
  二、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2004年新增)
  1.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定程序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企业中的国有股权转让,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例题】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定程序决定的有( )。
  A.合并、分立
  B.解散
  C.增减资本
  D.发行公司债券
  【答案】ABCD
  
  三、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
  事业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1.全民所有制企业
  (1)以全民所有制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集体所有制企业
  (1)政府、国有企业为安置待业青年、企业下岗人员拨给或者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或者有偿转让而收取的转让费已达到其资产原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制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所有。
  (2)全民所有制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界定(重点掌握)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
  (1)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
  (2)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
  ① 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
  ② 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4)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
  (5)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例题】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是( )。 (2001年)
  A.国有企业为安置企业下岗人员无偿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
  B.国有独资公司投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的资产
  C.集体企业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
  D.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有偿占用的国有土地折价形成的资产
  【答案】B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照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3)可分配利润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比例所占的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例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国有企业)的出资比例为40%。1998年中方在企业设立时以厂房、场地使用权出资1000万元,1999年合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按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200万元向企业再投资,2000年合资企业可分配利润1000万元,2001年8月该合资企业决定解散,外方将价值200万元的机器设备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根据以上资料,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万元。
  A.200
  B.1400
  C.1600
  D.1800
  【答案】D
  4.股份制企业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3)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全民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全民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例题1】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其中: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出资100000万元;国有企业丙出资 50000万元;民营企业丁出资 50000万元。甲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其有公积金 6000万元,公益金 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 9000万元。根据上述数据资料,可以界定甲公司国有资产的数额为( )万元。(2003年)
  A.109000
  B.150000
  C.163500
  D.107500
  【答案】C
  【例题2】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有( )。(2002年)
  A.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B.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资金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所形成的资产
  C.国有企业以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
  【答案】ACD
  
  四、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形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例题】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国有企业甲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必须进行产权界定的是( )。
  A.与境外乙公司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甲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
  C.甲企业与丙企业联营
  D.甲企业被丁企业兼并
  【答案】ABCD
  
  五、产权纠纷的处理程序
  内部矛盾(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最终裁定权由国务院行使;但不能引入司法程序。
  外部矛盾(即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之间的产权纠纷)
  首先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六、应当进行评估的情形
  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合并、分立、清算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确定诉讼资产价值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的,对其非国有资产应当进行评估
  (二)可以不进行评估的情形
  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行无偿划转,以及国有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或者转让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例题1】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2002年)
  A.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B.以部分资产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C.将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使用
  D.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2003年)
  A.以部分资产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B.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C.利用外资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    D.国有独资企业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
  【答案】ABC

  七、核准制、备案制
  1.核准制
  (1)核准制的范围: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
  (2)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应当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注意单选题)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
  【例题】自2002年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凡由国务院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凡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备案制。( )(2002年)
  【答案】×
  2.备案制
  (1)涉及多个产权主体的评估项目,按"国有股权""最大股东"的资产财务隶属关系办理备案手续;持股比例相同的,经协商可以委托其中一方办理备案手续。
  (2)如果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2002年单选题)。
  
  八、评估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签字的注册评估师及所在评估机构共同承担"(注意判断题)。
  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九、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1.谁需要登记
  只要是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不论是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都应当进行"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
  【例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有( )。 (2000年)
  A.国有独资公司                 B.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集体企业
  C.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答案】ABCD
  2.向谁登记
  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地区或者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按"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
  【例题】A省管辖的甲国有企业与B省管辖的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在C省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企业投资占 65%,乙公司投资占3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丙公司的产权登记管辖机关是( )。 (2000年)
  A.A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B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C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推举的A省或B省或C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答案】A
  3.变动产权登记的内容
  (1)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的;
  (2)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动的;
  (3)企业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的;
  (4)企业国有资本出资者发生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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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司法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4分,2003年的分值为10分。
  
  一、公司的登记管理
  1.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2.设立登记费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应缴纳设立登记费( )。
  A.300元
  B.1万元
  C.5.5万元
  D.10.5万元
  【答案】C  【解析】应缴纳设立登记费=1000×0.1%+9000×0.05%=5.5(万元)。
  3.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3)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决议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例题】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2003年)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
  C.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
  【答案】BCD
  4.年检结果
  B级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例题】1997年4月15日,甲有限责任公司在年检过程中被其登记主管机关认定为B级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该年年检后的下列行为,属于禁止的行为有( )。(1998年)
  A.在原经营范围内继续经营
  B.与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W有限责任公司
  C.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D.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设立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答案】BCD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
  出资不实
  出资的对外转让
  (一)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2)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2)处以抽逃出资金额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出资不实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2年)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答案】B
  (四)出资的对外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003年单选题)。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如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
  (一)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董事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例题】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1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答案】ACD
  (二)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临时会议的条件
  (1)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
  2.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4)修改公司章程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03年)
  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答案】CD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所有的监事会均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因此,股东会(股东大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而非全部监事。
  【例题】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
  【答案】B
  2.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2002年)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C
  
  四、董事、经理的职责
  1.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相关链接】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相关链接】董事、经理违反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3.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相关链接1】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相关链接】
  (1)个人独资企业的受托人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例题1】甲公司的董事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2002年)
  【答案】×
  【例题2】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003年)
  【答案】×
  
  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人以上,因此由4个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申请"境外上市"的,可以不受5人的限制,具体见2001年综合题。
  3.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必须相等(1999年单选题)。
  【相关链接】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股比例必须是100%,即不允许部分折股;
  (2)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可以部分折股,但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未折股的净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以保证净资产与股东权益仍然相同。

  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选举和更换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等;
  (2)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代表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的股东的提案,对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作出决议等;
  (3)其他法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例题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
  A.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B.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C.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D.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答案】AC
  【例题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002年)
  【答案】√
  (二)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1.召开时间: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召开。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CD
  3.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2000年综合题)
  
  4.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5.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修改公司章程;
  (5)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6)公司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例题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2001年)
  A.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B.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C.发行公司债券
  D.公司章程的修改
  【答案】CD
  6."关联股东"在表决"关联交易"时的回避
  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2001年判断题)。
  

  七、上市公司的董事会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重点)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有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有权聘任、解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等;
  (2)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例题】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2001年)
  A.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
  B.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D.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答案】ACD
  (二)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召集主持。
  3.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解释】(1)委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委托对象应当是其他"董事"。
  4.董事会会议必须有1/2以上(≥1/2)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5.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1/2)通过。
  6.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7.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例题1】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1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 )。
  A.董事ABCDEFG
  B.董事ABCDEF
  C.董事BCDEFG
  D.董事BCDEF
  【答案】B
  【例题2】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2002年)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案】AC

  八、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是2002年指定教材新增内容,2003年指定教材进行了小幅调整。2002年、2003年的第4个综合题均涉及到"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的人数要求
  在2003年上半年之前,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1/3以上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者CPA资格)。
  2.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3.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
  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1)董事会;(2)监事会;(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选举决定。
  4.独立董事的任期和更换
  独立董事的任期为3年,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2002年判断题)。
  5.独立董事的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交董事会讨论;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解释】独立董事无权直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例题1】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2002年)
  A.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B.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提议召开董事会
  【答案】ABCD
  【例题2】某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为50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前,必须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2003年)
  【答案】√
  6.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的哪些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借款。

  九、财务会计
  1.法定盈余公积金
  (1)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累计余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当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部分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2.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十、合并、分立、解散
  1.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1999、2003年单选题);
  2.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在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否则公司不得合并或者分立(2002年单选题)。
  3.解散事由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例题】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
  A.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答案】ABC
  4.清算组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答案】B

  十一、法律责任
  1.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在"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责任
  3.董事、经理的法律责任
  4.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法律责任(P120)

  综合题
  【案例1】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查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首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年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东大会年会于7月8日举行超过了6个月。其次,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2001年)
  【案例2】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1995年5月 6日由B企业、 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 其中B企业以其拥有的金刚石生产线折股认购7000万股,其他5家发起人以现金认购1200万股。1998年8月 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A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2)1999年2月1日,A公司与B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A公司因使用B企业所有的金刚石的5项专利而向B企业每年支付使用费500万元。1999年4月1日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该项关联交易经出席该次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3200万股股权的98%获得通过。
  (3)1999年9月 5日,B企业将所持 A公司股份 680万股转让给了宏达公司,从而使宏达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达到800万股。
  (4)1999年10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于同年 11月 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定。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5)为A公司出具2000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01年3月 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 20日购买了A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E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A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01年3月 15日购买了A公司股票1万股。
  (6)2001年4月1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其中讨论通过了A公司拟与关联公司甲进行一笔4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经查明:该笔交易未经独立董事张某的认可。
  (7)2001年7月1日,A公司的股东B企业向A公司借款4000万元。经查明:独立董事张某对此未发表独立意见。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1999年4月1日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有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陈某、李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A公司2001年4月1日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独立董事张某对B企业的借款事项未发表独立意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1)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须达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在本题中,A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132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37.88%,符合规定。
  (2)A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有不当之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在本题中,A公司因使用关联股东B企业所有的专利而向B企业每年支付使用费500万元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在股东大会中关联股东B企业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00万股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3年内不得转让。B企业持有 A公司股份的时间已超过了3年,故转让A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4)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5)首先,陈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A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规定。其次,李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李某为E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故买卖A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6)A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在本题中,A公司拟与关联公司甲进行的4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
  (7)独立董事张某对B企业的借款事项未发表独立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属于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其发表独立意见。
  【案例3】甲公司于2001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分别在2002年3月和4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于2002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在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中,A独立董事和B董事已经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以上述情况为由,在该次会议上提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A独立董事和B董事予以撤换和更换,并提议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达4年,并在甲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在事先未获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下,将一笔金额为35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
  (2)甲公司于2002年4月8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会议召开前,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的股东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D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请求将该提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在该次会议召开前8天,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新的分配方案,请求将该方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在该次会议召开的当天,持有甲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6%的丁公司直接将一份关于调整甲公司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的提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3)甲公司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甲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的一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为:应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出席该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8000万股,出席该次会议的关联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万股回避表决,赞成票为2100万股,反对票为900万股。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和更换B董事的理由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长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是否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丙公司是否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答案】(1)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的理由不妥当。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时,董事会方可提议对其予以撤换;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更换B董事的理由妥当。根据有关规定,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提出对其更换。
  (2)甲公司董事长提议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同时,C某在甲公司的子公司中担任财务顾问,使得C某缺乏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
  (3)该项关联交易应当经过独立董事认可。根据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数额超过300万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
  (4)丙公司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5)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可以获得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当回避,其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本案中,出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为3000万股,赞成票已获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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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3年的分值为4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2003年新增)
  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1)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2)产品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例题】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2003年)
  A.运用我国特有工艺生产产品的项目
  B.不利于节约资源的项目
  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D.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二、出资方式(重点)
  
  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提供担保(1997年、1998年综合题)。
  

  三、出资期限(重点)
  1. 出资具体期限(重点)
  (1)普通出资期限
  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取决于注册资本的规模。
  (2)特殊出资期限
  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者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例题】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1998年)
  A.在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
  B.在1997年8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
  C.1997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美元
  D.在2000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答案】ABD
  
  【例题】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2000年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美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2002年)
  A.甲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B.甲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60万美元,2001年2月28日支付60万美元
  C.甲公司于2001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D.甲公司于2000年8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1年8月30日支付40万美元
  【答案】BCD
  
  2.未按照规定期限出资的责任界定
  (1)合营各方均违约
  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2)一方违约,一方守约
  外商投资企业一方未按期缴付出资的,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逾期仍未缴付出资的,视同违约方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投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例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合营者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其出资,经中方合营者催告1个月后仍未缴付的,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有( )。 (2000年)
  A.视同外方合营者自动退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方合营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C.中方合营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另找外方合营者
  D.外方合营者赔偿中方合营者因其未缴付出资造成的损失
  【答案】ABCD
  3.同步问题
  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缴付出资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比例分配收益。
  
  4.控股问题
  对合营企业中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出资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之前,不得取得企业的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例题】国内企业甲由国外投资者乙收购51%的股权于1999年10月8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乙于2000年1月15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0年3月20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20%的款项,于2000年10月5日支付了剩余的购买股权款项。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取得丙控股权的时间是( )。 (2001年)
  A.1999年10月8日
  B.2000年1月15日
  C.2000年3月20日
  D.2000年10月5日
  【答案】D

  四、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非实际到位出资。
  2.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3.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
  (1)合营各方协商一致;
  (2)由董事会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报原审批机关核准;
  (4)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000年判断题)。
  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例题1】中国某公司拟与德国某公司合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可以约定以下条款:企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德方出资70万美元,各方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中德双方这一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2000年)
  【答案】√
  【例题2】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3年)
  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
  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
  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0万美元
  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
  【答案】B

  五、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所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但其组织机构不包括股东会和监事会。
  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双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例:根据规定,下列外商投资企业中,其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是(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资企业
  D.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答案:A

  六、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
  【例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即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
  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答案】ACD
  1.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2.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2001年判断题):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七、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1.出资额的转让条件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
  (2)董事会审查决定;
  (3)报审批机构批准;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例题1】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一方转让出资额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 (2001年)
  A.通知合营各方
  B.经合营各方同意
  C.经董事会会议通过
  D.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答案】BCD
  【例题2】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有( )。(2002年)
  A.增加注册资本
  B.聘任企业总经理
  C.在国际市场上购买机器设备
  D.合营一方向他方转让部分出资额
  【答案】AD

  八、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区别
  1.损益分配: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按照契约(合作合同)的约定承担损益。
  2.组织形式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取决于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3.投资回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只能在企业解散清算后才能回收投资;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例题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称合作企业)区别的正确表述有( )。 (2000年)
  A.合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而合作企业外方投资比例没有限制
  B.合营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而合作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
  C.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合作企业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D.合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而合作企业在经营期间内外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答案】BCD
  【例题2】中外合作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003年)
  【答案】×
  【例题3】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得低于250万美元。( )
  【答案】×

  九、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
  1.中外合作经营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2000年单选题)。
  【相关链接】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时不再延长。但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1999年判断题)

  十、外资企业
  1.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2.外资企业应当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3.外资企业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4.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例题】根据外资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工会代表有权列席的本企业会议有( )。 (2000年)
  A.研究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的会议
  B.研究有关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的会议
  C.研究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问题的会议
  D.研究有关企业合并、解散的会议
  【答案】AC

  综合题
  【案例1】1998年3月1日,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资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1997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资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
  1.合资企业系由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1996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规定:
  (1)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
  (2)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
  (3)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资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资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资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1997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
  (4)合资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5)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资合同的同时,亦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资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资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2.合资企业成立之后,合资各方按照合资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1996年12月28 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在合资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资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资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合资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万元。
  4.1998年2月,甲公司受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影响,经营发生困难,遂向乙公司提出将其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丁公司,乙公司已表示同意。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合资各方两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答案】合资各方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缴清;合资各方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均超过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符合缴付期限的规定。在第二期缴付出资时,甲公司的缴付行为不符合规定,乙公司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资各方不得以他方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为担保违反了该规定。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答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格的方式符合规定。因为,依照有关规定,外方投资者以收购国内企业资产用于出资的,应自外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但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 以上,并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3)甲公司现时可否在合资企业中行使决策权?为什么?
  【答案】甲公司现时不应在合资企业中行使决策权。因为,尽管合资合同规定甲公司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55%,并且甲方委派了3名董事并由其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但是,依照有关规定,投资各方应按实际缴付的投资额行使决策权,控股投资者以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投资的,在其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第一期出资认缴完毕之后,甲公司实际缴付出资仅为30万美元,至1997年12月28日,加上甲公司支付的收购资产的购买金,也仅为66万美元,而乙公司实际缴付80万美元。在第一期出资认缴完毕后,甲公司即使加上不符规定缴付的出资,也仅为86万美元,而乙公司则实际缴付90 万美元。故甲公司不应取得合资企业的决策权。
  (4)如果对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合资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并不考虑加权平均因素,甲公司和乙公司各应分配多少万元?(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
  【答案】如果对截止1997年12月31日止的合资企业税后可分配利益进行分配,并不考虑加权平均因素,甲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52.3万元,乙公司应分配人民币207.7万元。(或甲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75.9万元,乙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84.1万元)。
  【解析】(1)乙的实际出资是90万美元(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第二期出资10万美元有效),甲的实际出资是66万美元(第一期出资66万美元,其中机器设备出资30万美元,通过收购的出资36万美元,第二期出资20万美元无效),按照90:66的比例分配利润,乙公司应分配利润=360×90/(90+66)=207.69(万元);
  (2)如果甲公司的第二期违规出资20万美元计入其实际出资额,则按照90:86的比例分配利润,乙公司应分配利润=360×90/(90+86)=184.09(万元)。
  (5)如果甲公司将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丁公司,应履行何种法律手续?
  【答案】甲公司将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丁公司,应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①提出出资转让申请;
  ②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
  ③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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