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税申报向导
1、 已认证发票信息采集:
(1)“认证发票信息读入”(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系统导出认证信息)
(2)“认证发票信息处理”(手工录入发票信息、设置内销标志、查询某发票计税金额占用情况)
注意:企业在申报前应通过该功能把申报退税的发票信息录入系统方可进行申报。
2、退税申报数据录入
(1)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主要录入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普通发票(国家规定允许退税的十二种产品)“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其中增值税发票部分信息可通过“金税工程”取得。
数据项目说明:
【关联号 】单票对应方式下进货与出口的唯一关联
【税种 】V:增值税 C:消费税
【部门代码 】企业在退税务机关登记的部门码
【申报批次 】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申报年月 】申报年月不应小于报关单出口日期的出口月份
【序号 】序号输入若不足4位,系统自动补零,也可不录入,通过序号重排功能实现自动排列
【发票号码 】增值税发票右上角8位号码
【发票代码 】增值税发票左上角10位号码
【进货凭证号 】增值税发票左上角10位号码+右上角8位号码
【分批批次 】如果开具分批单录入1,2,....等,否则为空
【供货方纳税号】供货方的纳税登记号,录入时应录入15位
【发票开票日期】发票的填开日期
【商品代码 】按报关单商品代码录入,请注意检查计量单位、数量
【商品名称 】在同一商品码下, 名称可与商品码库中的商品名称略有不同, 但单位必须相同
【数量 】加工费、辅料等数量可以申报为空,但备注字段应录入WT
【计税金额 】如果对应的出口报关单为同一商品代码,可录入专用发票计税金额总和;否则应拆分录入
【法定征税税率】增值税法定征税税率为专用发票上的征税率;消费税法定征税税率为专用税票上的征税率,和商品码库的消费税税率一致;如果为双重征消费税商品需企业自行录入征税率
【备注 】数量为0时录入WT;2003年8月1日以前开具的或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录入FSK,其余的按税务机关规定的录入
【专用缴款书号】凡2003年8月1日以前开出的专用发票或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必须填写此项,此项将参与税务局端审核.
【标?? 】系统自动生成空:该记录处于录入状态 R:该记录需要申报 Z:该记录暂时不需申报 P:该记录因业务特殊规定,不符合录入规则但需要申报
【申报标志 】空 : 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 R : 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
【调整标志 】DZ: 表示数据订正 CJ:表示数据冲减
出口企业发生一笔进货分批出口业务时,可持有关资料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同时申请开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单》
数据项目说明:
【税种 】V:增值税 C:消费税
【部门代码 】企业在退税务机关登记的部门码
【发票号码 】增值税发票右上角8位号码
【发票代码 】增值税发票左上角10位号码
【进货凭证号 】增值税发票左上角10位号码+右上角8位号码
【发票开票日期】发票的填开日期
【项号 】对应发票的第几项要分批
【分批次数 】分批次数:第一次为1,第二次为2,以此类推.
【商品代码 】按报关单商品代码录入,请注意检查计量单位、数量
【商品名称 】在同一商品码下, 名称可与商品码库中的商品名称略有不同, 但单位必须相同
【法定征税税率】增值税法定征税税率为专用发票上的征税率;消费税法定征税税率为专用税票上的征税率,和商品码库的消费税税率一致;如果为双重征消费税商品需企业自行录入征税率
【申报标志 】空:未申报 1:待申报 R:已申报
注意:1、在2003.08.01前开具的发票或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必须填专用税票号码。备注:在2003.08.01前开具的发票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应录入“FSK”字样。
2、模块中增加了审核认可的功能,在录入完毕后应进行“审核认可”,审核后打上认可标志。
(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主要录入与出口环节相关的数据如: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外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等等。使用关联号时应注意,进货与出口的匹配关系。
数据项目说明:
【关联号 】仅用于单票对应方式下进货与出口的唯一关联
【部门代码 】企业在退税机关登记的部门码
【申报年月 】申报年月不应小于报关单出口日期的出口月份
【申报批次 】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序号 】序号输入若不足4位,系统自动补零,也可不录入,通过序号重排功能实现自动排列
【报关单号 】海关统计用报关单号,共12位,请注意项号的输入(11、12位输入01...)
【出口日期 】报关单右上角的出口日期,退税率由此判定
【美元离岸价 】既FOB价格,如果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他,应折成FOB,它是换汇成本监测的重要参考数据,企业应仔细录入
【核销单号 】外管局统一核销单编号,应录入9位
【商品代码 】按报关单商品代码录入,请注意检查计量单位、数量
【商品名称 】在同一商品码下, 名称可与商品码库中的商品名称略有不同, 但单位必须相同
【出口数量 】实际出口发货数量,和海关报关单上第一计量单位的数量一致
【实退税数量 】实际退税数量(因进货量不足或差额核销引起)
【出口进货金额】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计税金额,税额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计税金额都不一致,但是总计税金额是一致的
【退增值税税额】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退增值税,税额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额都不一致,但是总退税额是一致的
【退消费税税额】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退消费税,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额都不一致,但是总退税额是一致的
【代理证明号 】委托出口时从受托方取得的代理出口证明号
【远期收汇证明】外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的编号
【标识 】系统自动生成,空:该记录处于录入状态 R:该记录需要申报 Z:该记录暂时不需申报 P:该记录因业务特殊规定,不符合录入规则但需要申报
【申报标志 】空 : 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 R : 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
【调整标志 】DZ: 表示数据订正 CJ:表示数据冲减
3、退税申报数据检查:数据录入完毕后,对数据进行逻辑检查。
(1)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
主要是对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会列出详细的错误信息。目的是在用户录入的数据的基础上由软件自动对某些关联字段进行检查,找出错误并提醒用户改正。执行“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下,由系统自动审核进货与出口是否匹配并给出错误信息,企业可根据提示信息调整数据,然后进行再检查,直到无错误信息为止。
(2)换汇成本检查。
为了方便企业准确申报,在“系统配置”中如果将“换汇成本检查”设置为“T”,系统会自动计算某种商品的换汇成本,对于超出企业设定的合理上下限或异常情况,如果是数据录入错误引起,进行调整即可。确实是实际发生的业务,可忽略。
(3)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主要检查录入的待申报数据与发票信息的一致性,是否超出剩余计税金额,并给予相关提示。
4、生成预申报软盘:基础数据采集完后的退税申报及单证申报通过“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到软盘报送到税务机关预审核。生成软盘时,路径可自行设定。建议设置相应的文件夹如:退税申报按(“年+月+TS”,如2004年1月申报);单证申报按(“年+月+DZ”,如2004年1月申报);确定“后弹出确认信息对话框:提示用户系统要在申报软盘中建立此文件夹并将数据申报到软盘中,点击“是”即可。下一步,弹出“选择申报排序方式”,输入正确的关联号,注意输入的关联号要大于等于要申报的记录中关联号最大的那个。如果不是很清楚,建议用户输入“99999999999999”代替。输入正确的申报所属期,即退税数据所属年月份。选择排序方式“关联号”或“申报序号”。“关联号”的含义是将所申报的基础数据在同一关联号下多条记录排序,“申报序号”的含义是指将申报的基础数据从0001开始依次升序排序,申报完成。
5、预审信息处理:
(1)退税申报预审信息读入:如果预审数据与企业申报数据不符,读入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进行检查。
(2)退税预审信息处理:
6、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企业根据反馈疑点调整后将最终确认的数据进行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后可做申报明细的打印,如果想对正式申报后的数据进行修改必须“撤消本次申报”
(1)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确认后正式申报完成。
(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查询数据无误后,使用右上角的扩展功能打印出申报表。
(3)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查询数据无误后,使用右上角的扩展功能打印出申报表。
(4)试算本次申报退税额
计算本次申报的可退税额,如果分部门核算,还可以计算出各部门可退税额合计。 点击“试算本次退税额”后如图,选择“是”重新计算退?岸睢?
(5)撤销本次申报:若生成申报后,用户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再调整或再追加,可执行此功能,数据从申报转入待申报修改后再重新生成申报。撤消本次申报时,可以选择按物理顺序或按申报顺序将本次申报数据转回待申报。注意,关联号是大于等于要撤销记录中关联号的最大值;申报所属期是待撤销数据的年月。
7、成正式申报软盘。
(1)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
企业在申报时根据本次退税申报实际情况,在出口退税汇总表中录入相关数据,本模块包括打印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功能。
(2)生成正式申报软盘
8、已申报数据确认:该模块暂不使用。
(二)单证申报向导
1、单证申报数据录入:录入申报明细后,点击右上角设置标志设置申报标志。
2、3步可以跳过。
4、生成正式申报软盘
(1)生成单证申报软盘。
(2)打印单证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