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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inxia 发表于 2008-10-9 11:37

员工工资

有谁知道外资企业代表处的员工工资怎么处理啊,因为我们老板是老外,请各位帮帮忙啊.

jason_yrb 发表于 2008-10-9 13:24

我們這里是﹐在國內收入是多少就申報多少。

xiaoyan77 发表于 2008-10-9 13:27

你发多少记多少呗

xiongyan430 发表于 2008-10-9 13:36

还是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guoyinxia 发表于 2008-10-10 00:51

请问夏老师有关外资企业代表处税收问题

1)对于代表处来说,营业税可以免么.因为税务局让我们按5%交

2)代表处的利润是:费用/0.85, 我问他为什么是0.85,有什么条文么,税务局说没有.就按他说的做.很不理解.您觉得是这个比例么.

3) 公司有一位员工是老外,高管人员,请问他的工资是从国外走,还是国内走比较好啊,.

急.
谢谢

梁老 发表于 2008-10-10 10:05

 一、关于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界定问题
  通知中所说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中任职(包括兼职,下同)、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其在境外营业机构中任职并在境外履行该项职务或在境外营业场所中提供劳务的期间,包括该期间的公休假日,为在中国境外的工作期间。税务机关在核实个人申报的境外工作期间时,可要求纳税人提供派遣单位出具的其在境外营业机构任职的证明,或者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场所的项目合同书及派往该营业场所工作的证明。
  不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中任职、受雇的个人受派来华工作,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来华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所享受的公休假日。
  二、关于个人在中国境内、境外企业、机构兼任职务取得的工资、薪金如何纳税问题
  个人分别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企业、机构兼任职务的,不论其工资、薪金是否按职务分别确定,均应就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总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通知的有关条款规定,按其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工作期间确定纳税。
  三、关于中国境内企业高层管理职务的界定问题
  通知第五条所述中国境内企业高层管理职务,是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四、境内工作不满全月的个人由境内、境外雇主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款计算问题
  通知第四条所述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以及通知第五条所述在中国境内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凡其工资是由境内雇主和境外雇主分别支付的,并且在一个月中有境外工作天数的,依据通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对其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工作天数部分不予征税。在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  月  按当月境内外    当月境外 当月境外           = 工 资 总 额 ×(1- 支付工资×工作天数)       应纳税款  计算的税额     当  月 当月天数                      工资总额  
  五、核实个人工资薪金及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凭据证明问题
  凡属依据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通知的规定,应就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申报纳税的个人,或者依据通知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应就视为由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支付或负担的工资薪金申报纳税的个人,应如实申报上述工资薪金数额及在中国境内的工作期间,并提供支付工资证明及必要的公证证明和居住时间的有效凭证。
  前述居住时间的有效凭证,包括护照、港澳同胞还乡证、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凭据。

guoyinxia 发表于 2008-10-10 10:57

非常感谢老师啊,太实用拉,还有一点我太明白,老外的护照已经超过5年了,怎么做呢

guoyinxia 发表于 2008-10-10 11:00

营业税

请问各位外资企业代表处,可以申请免交营业税么,要那些条款可以参照啊,谢谢急

xiongyan430 发表于 2008-10-10 11:09

起征点不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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